臺灣「科技與社會」(STS)學會對「中科四期環評爭議」的聲明 

作者: 臺灣「科技與社會」(STS)學會 
個人網站: http://www.tw-sts.org/ 


臺灣「科技與社會」(STS)學會,針對環保署在最近環評爭議中的措施表達鄭重的關切。 

環保署在重大開發案環評審議過程中,屢次以新聞稿發送和投書的方式,強調環評已秉持「科學專業與理性的論述」,批評環保團體無視環保署已做嚴格規範,指摘他人的報導與投書「不實、聳動」,以及攻訐學者「缺乏科學論證而恣意發言」。本會會員長期關心科學知識的建構與倫理,以及公民參與風險溝通等程序正義。我們 認為環保署近來發表的言論與行政作為,已涉及人身攻擊,並嚴重傷害風險溝通機制,毀損環評審議之客觀性與專業性。 

從 科技與社會研究的學理來看,科學研究都是把具體複雜的事實加以簡化、抽象和數據化,其結論即使是「事實」,也往往只是「事實全貌的一小部分」,沒有一個科 學研究的結論能涵蓋全面、完整的事實。因此如果以一種研究結論得到的片面事實,來攻詰不同的結論和事實,不僅以偏蓋全、違反科學研究精神,骨子還以行政者主觀既定的政策立場來凌駕客觀的科學研究。 

再者,科技與社會研究主張科技研究和決策無法與社會分離,尤其是涉及環境和人民生命財產的科技決策。因此無法僅由科技專家決定,著重實驗模擬數據之風險推估 亦充滿侷限。因此,一個妥善的科技決策,在面對風險的社會性與複雜性時,應該要要廣納民眾在地經驗知識與各方意見,以審慎預防之態度釐清各項疑慮與爭議,減低科技發展之危害風險。然中科四期環評審議期間,環保署動用優勢警力,運用內規程序限制,妨礙民眾表意自由,此種行政程序不僅忽略風險決策的複雜性與公 共性,還放大環境問題的爭議性,使公民無法信任政府,環境爭議無法和平理性地解決。 

外界有理有據的公評與質疑,理應成為環保行政機關戒慎行事之提醒,據以增進環境審議之客觀性。可是,環保署一昧只為既定政策辯護,傲慢攻詰和貶抑其他事實, 將侵蝕民間社會對行政機關與環境決策過程之信任,對於科技溝通與風險決策機制也將造成重大的損害,未來勢必將引發更大爭議與傷害。我們呼籲環保行政機關懸 崖勒馬,切勿一意孤行、獨斷妄為。應該重視全面的科學事實、以及科技在社會中的事實,廣納各界建言、敞開溝通對話管道,並強化環境審議民主參與程序之設計 與實施,實現風險溝通。如此才能真正達到為民服務的行政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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