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尋找現代臺北的系譜


  昭和四年(1929年)8月19日,廣播節目放送著一名男子的聲音,飄過他正談論的都市上空:

 這個都市位在平原,東西南北各方都有充分擴張的餘地……,現在,綠蔭、道路、上下水道、電氣設施,都大略整理過了,民宅家屋的外觀,也已經統一改正,路樹豐茂,市容不雜沓也不喧囂,既清潔又明亮,都市面積不過大也不致狹小,並逐步建造了官府、學校、公共設施。雖然還只是小規模都市的形態,但放眼望去,盡是令人愉快的市街。

   聲音的主人叫井手薰(1879-1944),是當時臺灣總督府的土木局營繕課長。當天的廣播節目主題是《臺北の都市美》,由「臺北放送局」播放,井手薰說的美麗都市當然就是臺北。他以「我覺得臺北是個好地方」作為開場白,娓娓道出對臺北過去的感受與未來的期待:

 以前毅然決然進行改善的臺北市,不論在市容或道路方面,至今都已小有規模,……稱得上是美麗可愛的中型都市,如果要繼續改善,還有很多向上提升的餘地,這點我很有信心。希望我們這個難得的可愛臺北市街,能夠朝向完全模範都市的理想邁進。1

   這段話在報刊雜誌上多次轉載,同年的《臺灣建築會誌》第1輯第4號、《臺灣時報》11月號都看得到,應該是當時最典型的臺北都市圖像。作為一名都市營建官僚,把自己管轄的臺北視為可建設、可規畫的對象,表達「大略整理過了,如果要繼續改善的話,……我很有信心」之類的話,無論是出於官場客套或真誠熱情,聽起來似乎自然而然、稀鬆平常。

  但臺北一直都是可建設、可規畫的「一個都市」嗎?翻開歷史,恐怕不盡然。清代治臺重臣劉銘傳在光緒十五年(1889)的一分奏摺上,如此陳述他曾費力建設的臺北:

 竊查臺北自光緒初年分設郡治,僅將城垣、文廟、試院、府署,陸續粗成,其餘地方工程,因民力難籌,多未興辦。……統計臺地近年貨釐、鹽茶等項,涓滴歸公,已無外銷之款,此等工款,平時原可責令紳富籌捐,惟現當清賦升科,既未便踵襲陋規,按田科派,且臺北修造城工,並法防捐助,民力已勞,地方亦形竭蹶,再四籌畫,惟有將各工物料地價銀兩據實開單,恭呈御覽,仰懇飭部立案,准令作正報銷,以昭核實(劉銘傳 1958:290-291)。

   劉銘傳在此是百般無奈的官員。近十年的臺北城建設,蓋了四面城牆、些許屋宇,還留有諸多工程未辦,稱不上成果斐然卻實在官民皆疲。他只求經費能夠核銷,對於都市建設的未來已不可能有什麼理想和信心。劉銘傳面對的城市範圍,只約當今天臺北市城中區面積的「臺北城內」而已,並非當代我們熟悉的臺北樣貌。清末劉銘傳建造臺北城,讓臺北呈現為「三個市街」,也就是艋舺、大稻埕、城內,井手薰建設的臺北則相對是「一個都市」的現代臺北。從地理學家陳正祥在《臺灣地誌》(1959)描繪的這張人口分布圖大致可知:「三個市街」的意義,基本上就是清朝末年在臺北盆地上形成的三個各具歷史、相互區隔、卻又毗鄰往來的地域單位。至少,由兩個年代的人口聚居圖來看(圖1.1),1895年的臺北與1920年的臺北確實很不一樣。

  劉銘傳的心力交瘁,迥異於井手薰的成竹在胸。一處地理位置、兩個歷史時點,何以建設都市的際遇如此歧異?答案應該無涉個人才幹,而是兩人鑲嵌在兩種完全不同的國家權力運作模式中。出現一個完整的臺北市,也就是現代都市空間的出現,恐怕並不「自然」,而是非常「社會」。

 

從不是地方說起:臺北地名意義的變遷

  「臺北市」作為正式的行政名稱首度出現在歷史上,是在1920年。當然,1895年的三個市街變成1920年的一個都市,意義絕不只名號的變化。那麼在「臺北市」成為正式行政名稱前,「臺北」一詞如何定義、又如何浮現在當時的臺灣社會?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高拱乾《臺灣府志.卷一封域志》所描述的疆界已提及「北路」一詞,但記載所稱的「北」是「北至雞籠山兩千三百一十五里為界,是曰北路」(高拱乾 1960:6),範圍顯然太過浮誇,數據也很不合情理。這時的北路指的並不是特定、具體的地理區域,而只是開發鼎盛的臺南地區之「相對方位」,泛稱諸羅縣所轄疆界之外,亦即今天臺南縣佳里鎮以北的所有區域。


  康熙末年周鍾瑄的《諸羅縣志》和藍鼎元的《紀荷包嶼》都曾出現「臺北」一詞,也都通稱諸羅縣的極北,就算諸羅縣治後來稍微北移到今天的嘉義附近,「臺北」仍空洞地泛指今彰化八掌溪以北的一大片地區。乾隆之後臺灣北部土地開發鼎盛,但行政機構依然闕如,多數島上居民至同治初年對「臺北」一詞的認知,仍是籠統的臺灣北半邊(尹章義 1985:125)。


  在臺灣開墾史上原本不值一提、稱不上是個地方的「臺北」,何時不再只是相對方位而成為具體地名?這是遲至同治十三年(1874)以後的事。那年沈葆楨奏請擴編臺灣行政單位,將一府增為三府,「臺北」為其中一府。府的名稱叫「臺北」,府治的所在也叫「臺北」,至此具體的「臺北」才真正出現(清代臺灣地方行政體制演變,參見附錄1)。成為正式地名的臺北,初始至少有兩重意義:一指臺北府,一指臺北城。

  「臺北府」的範圍不是住民聚集而成的地方,而是行政統治的轄區,約當今臺北縣市、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宜蘭縣、基隆市等地;臺北府治附郭兼管的淡水縣,管轄區域則約當今天的臺北縣市及基隆市。「臺北城」的範圍則是光緒年間建城後由城牆圍起的地域,當時稱為「城內」,約為今天的臺北市城中區,不過在臺北建城之前,這個地區附近已有兩個發達的聚落,也就是艋舺與大稻埕,臺北城原址是位在兩個舊聚落之間的空地,臺北城建成後的商業生計也多依賴艋、稻兩個舊市街供應。三個先後成立的市街就在歷史因緣際會下,搭湊成既獨立發展又相互關連的聚落群。所以確切來說,清末習稱的「臺北」,第二個意義除了指涉「臺北城內」,通常也指涉更為人熟知的「臺北三市街」。


  光緒十三年(1887)臺灣設為行省,巡撫劉銘傳以全臺布局考量,名義上選定將省城設在彰化縣橋孜圖(今臺中市),但橋孜圖的建城工程卻一再延宕,因而實質的省城就是臺北府城。雖然清末的臺北在全臺政治、商業的重要性已經頗高,不過三市街相互獨立的性質依然未變,從圖1.1的人口分布圖大概可以確認這點。光緒年間的艋舺與大稻埕間僅有田園小徑相通,魚塭及墳墓散布,間有少數農家,而城內亦住家稀少,只有鄰近西門和北門地帶稍有街衢,以溝通艋舺和大稻埕。


  田中一二於1931年編纂《臺北市史》是如此描述清末的臺北:

「雖說是臺北三市街,亦僅是三個狹小的市街分別存在,要稱為一個都會地區,實在不太恰當」(田中一二編 1998:56)。事實上,三個市街分離的狀態在日治初期大抵仍在,至少在1920年以前,行政體制都還清楚分隔為艋舺、大稻埕與城內三個單位。

  1898年,三個市街隸屬臺北縣大加蚋堡,由臺北辨務署管轄,但城內由縣廳直轄、艋舺劃屬艋舺支署、大稻埕設有大稻埕支署;1901年,縣及辨務署制度廢除,市街改由廳直轄,但臺北廳之下仍分為城內、艋舺、大稻埕三個直轄街庄;1909年,街庄制度又廢除,三市街升等為區,以艋舺區、大稻埕區、城內區的名稱繼續在官方文書中正式留存。附帶一提,1909年臺北廳的直轄區尚有大龍峒及古亭,地位卻與三市街大有落差。田中一二在《臺北市史》中描述:「即使同樣可算做市街,但大龍峒卻被當作其他村落看待,然而於大正九年10月實施市制,……大龍峒亦與其他加蚋仔、朱厝崙、中崙以及其他村落一起編入臺北市,該地域住民亦與三市街住民一起做為臺北市民,成為首都人得以誇耀」(田中一二編 1998:309)。因此日治時期的臺北,無疑就是以三市街為代表。


  1920年,新上任的總督田健治郎大舉變革臺灣的地方制度,廢除原有區制,改實施市街庄制度。臺北市的各區,包括艋舺區、大稻埕區等區級編制,都走入歷史,重新改編為155個街庄,不久又改編為64個町(田中一二編 1998:310;黃得時 1981:78),明確稱為「臺北市」的地域範圍才首度出現在歷史上,並一直維持到日本殖民統治時代結束(日治時期臺灣地方行政體制演變,參見附錄2)。地方新制下的64町臺北市界,約為現今的淡水河以東、基隆河以南、新生南北路以西、新店溪以北的地區。


  臺北相應地域所屬的行政體制變化,大致就如表1.1可見,名目上的「臺北」到清末才出現,名目上的「臺北市」則到1920年才出現,艋舺、大稻埕、城內等三市街舊名,也是在1920年才自行政體系消失。雖然1922年之後臺北市又歷經二次擴張,但「三個市街」變為「一個都市」的規模,大抵已在1920年完成。


  但是,三個市街自清末以來的隔離狀態,並非在1920年時就一夕間破除;事實上自從日治以後三市街就已逐步銜接,而在1910年左右成為一體結合的都市景觀(章英華 1995:32)。再回到圖1.1裡的1920年臺北人口聚居圖,原來相互區隔的三個市街已明顯結合成整體的「一個都市」。所以「臺北市」在1920年的正名,毋寧只是地理形態和社會現實的政治確認。從三個市街到一個都市,如果不是名號的改變造成,那又是什麼力量在驅動呢?

 

三個市街如何變成一個都市?

  有一種想法認為,三個市街一旦商業繁榮、人口變多,地理屏障自然破除,之後商業更發展、人口變更多,三個市街變為一個都市,就是人定勝天的擴張結果吧!但真是如此嗎?


  確實,三個市街的區隔當然有很多物理性、地理性的原因,至少清末以前,艋舺和大稻埕間就有低窪如沼澤般的溼地;城內和其他兩個市街也擋著厚重寬大的城牆;市街來往亦缺乏方便通達的道路。但只要人類有需要而需要必須滿足,自然就可以把窪地填平、把城牆拆除、把道路開通……,若抱持這種質樸想法,未免又把工程看得太過自然,把發展看得太過簡單。


  本書想說的是,上述那個看似自然的都市擴張結果(也就是臺北一個都市的出現),其實是現代國家權力運作的人為產物,時間在日治中期,尤其是1900至1910年代。因為潛藏在這些都市擴張、空間變化、技術增進的背後,是大清帝國和日本統治形態的差異。清末「三個市街」到日治「一個臺北」的變化,是「前現代社會」的結束、「現代社會」的來臨,也是「地方社會」弱化、「空間社會」興起。


  地方(place)和空間(space)雖是一般生活混用的字彙,但在這裡則有不同的理論意義。借用人文主義地理學者段義孚(Yi-Fu Tuan)的界定,地方與空間的差異,最主要在於地方經由人類經驗而賦予意義,是感知上安全的封閉性處所;而相對的,空間則尚未被賦予完整意義,因此是感知上危險的開放性處所(Tuan 1977)。簡單來說,如果「地方」是由住民賦予特定人文意義、價值規範的地點,那麼「空間」則是烏何有、不限定、可開放填充意義的廣袤(infinity)。


  這個概念區分有助於理解現代政治權力在土地上運作的重要性。每個聚落住民所居住的特定空間,都因活動的不斷重複與沉澱而構成生命的本體論意義。反過來說,人們日常生活所處的空間並不是物理的真空,而是充斥諸多意義的人文場所。紀登斯(Anthony Giddens)因而指出,現代國家出現後,空間規畫才成為必要;亦即剝除原本附著在土地上的「地方」意義,使之成為無所牽絆的「空間」,才能作為統治的工具(Giddens 1991:16)。


  本書的重點就是在這種社會學觀點與理論下進行,由很平常的都市發展史當中挖掘潛藏的意義,使用的材料也不限於原始的一手文獻,而是在理論指導的方向下,交互運用一手和二手史料,論證日治時期的臺北建設,展現了現代國家的治理技術,借用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在《想像的共同體》一書中所言,「國家主權在法定領土內的每一平方公分之上平整、均等地起作用」(Anderson 1983: 20)。因此,臺北傳統的三個市街,才成為可看見、可控制、可規畫的一個都市。


  這也就是這本書要談的,清代社會的傳統治理,國家「看不見」擁有獨特意義的「地方」;而日治時代的現代治理則從根拆解地方的原有意義,從而「看得見」每一塊空無意義的「空間」。清末到日治的社會變遷深沉而複雜,透過臺北現代都市空間的出現,似乎可以窺見現代社會(modern society)的登臺之路。

 
1 以上二段引文摘譯自昭和四年11月號《臺灣時報》頁96-98。井手薰相關研究,參見黃建鈞(1995)。

(摘自群學出版社9月份新書:《看不見與看得見的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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