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向社會學的時間研究:從愛里亞斯的《論時間》開始

鄭作彧 

I.

 「假使別人不問我何謂時間,我知道時間是什麼;要是問起我來,我就不知道了。」愛里亞斯在本書開頭引述的這句話,實際上許多探討時間的著作也以此為開頭引言;這句話之所以成為時間研究名言,正是因為它反映所有時間研究者的困境。

 困境至少來自兩方面。一方面,雖然人們一致同意「時間」是人類社會生活最根本核心的要素,然而時間的高度抽象性,卻常讓人們難以找到可具體思考的施力點,甚至連指出時間與現實生活的具體關聯,都困難重重。不過,即便如此,過往仍有許多學者嘗試對時間深思探討,而有重要貢獻。然而時間研究的另一個困境卻在於太多學者探討過時間;從物理學、哲學,或是歷史學、心理學乃至社會學,人們都可從中輕鬆列出一望無際的浩瀚文獻。能否讀遍、理解或至少基本掌握這些文獻,已經是一大問題;若要動筆撰寫關於時間的論述,如何統整性地進行文獻回顧,又是更大的難題。因此許多人即便對「時間」議題充滿興趣,卻常因不知從何下手而為之卻步。

 面對這些困境,德國社會學家愛里亞斯的經典著作《論時間》,也許是一個很有助益的出發點。

 愛里亞斯(1897-1990)出生於德國的布雷斯勞(Breslau)(今波蘭的弗羅茲瓦夫〔Wrocław〕),在布雷斯勞大學學習哲學與醫學,並於該處獲得哲學博士學位。1930年在法蘭克福大學社會學系擔任因奠定知識社會學而聞名的卡爾‧曼海姆(Karl Mannheim)的助理,並開授社會學相關課程與撰寫教授資格論文。1933年開始,因納粹掌政,身為猶太人的愛里亞斯開始四處流亡;先後待過法國、英國,也曾在非洲的迦納任教。1975年之後主要定居在荷蘭阿姆斯特丹,並在1990年逝於該處。

 愛里亞斯遲至1970年之後才開始受到社會學界的重視,可說是一位「大器晚成」的學者(當時他已是七十多歲的老者了!);然而自此之後,他便被普遍承認是堪為一家之言的社會學大師。他在1939年出版的鉅著《文明的進程》(Über den Prozeß der Zivilisation)兩卷本今天已是社會學經典著作;1977年成為代表著高度學術成就榮譽的阿多諾獎(Theodor-W.-Adorno-Preis)第一屆得獎人;1987年再度憑藉《個體的社會》(Die Gesellschaft der Individuen)一書獲得歐洲阿瑪非社會科學獎(Premio Europeo Amalfi)。

 除了紮實的哲學與醫學知識使愛里亞斯的社會學理論充滿跨領域的生機內涵,淵博的學識也讓他的研究在歷史研究、體育社會學、生死學乃至是社會學的基礎概念等各領域,都有極重要的貢獻。當然,他的重要貢獻也包括《論時間》一書提出的時間理論。

 《論時間》是一本從社會學觀點探討時間的著作。該書手稿以英文與德文較為零散地寫就,最後全書則是在出版社的編排後,1984年以德文首版於德國。甫出版,便成為時間社會學的重要經典。這本書始於一個批判:過往的時間研究多從物理學或哲學著手,但若要從社會學的觀點探討時間與社會生活最密切相關的範疇時,過度將思考的步伐停留、打轉在浩瀚的物理學或哲學文獻,並不見得有幫助。過往這些研究幾乎都先假定時間是自然既與的事物,然後以高度抽象玄妙的方式解析時間;但這種取徑不但沒有讓人們更理解時間,反而把時間變成一種抽象思辨的學術主題,彷彿與日常生活並無關聯,忽略了時間與社會生活在實際上有著具體而重要的密切關聯。因此愛里亞斯認為,人們必須跳脫物理學與哲學的窠臼,從更貼近社會生活的視角來重新思索時間。

 這個出發點,等於是為時間社會學解開了研究困境之一:物理學與哲學的時間研究成果固然重要,但如果人們想探究時間與社會生活密切相關的面向,並不必要一股腦地栽進龐大的文獻回顧工作、沈於抽象玄妙的泥沼,而應該檢視時間與社會生活的具體關聯,才能恰如其份地釐出時間社會學的研究取徑,更有建設性地進行時間社會學研究。

 不過,如何更具體地掌握時間及其與社會生活的關聯,則是另一困境。這一點,《論時間》同樣提供了回答。愛里亞斯並不急於追問「是否存在著時間?」這種常見、但跟社會生活幾乎沒有關聯的哲學本體論問題,而是樸實地直接指出一件顯而易見、但卻時常為人所忽略的事實:人類並不是一生下來就知曉「時間」,而是在共同生活的社會情境當中,因為必須與其他人相互協調,而被教導學習而得知。在這當中,人們所學習的時間並非抽象玄妙的概念,而是鐘面數字、曆法、時刻表等制度化的象徵體系。這些制度化的象徵體系在人們協調彼此的社會生活時,具有一種外在強制性,規約了人類所作所為(例如現代人每天早上一起床,都會看一下鐘錶,確定「現在幾點了」,而鐘錶上的數字則決定了人們可否繼續賴床、還是得馬上起床梳洗)。但時間的外在強制性要能發揮作用,也有賴於人們學會運用與遵守時間;也就是說,時間的影響力也來自於人們將這套制度化的象徵體系內化進自己的行動邏輯、成為社會習性(Habitus),所實踐出來的。

 愛里亞斯對於「時間是人們協調社會生活的制度性象徵」的詳細論證,其實同時也賦予了社會學在研究時間時的具體操作對象。一方面,如果時間是一種具有外在強制性的制度化象徵體系,那麼對於諸時間制度的分析,甚至是批判地檢視制度的缺失,就會是一個直接關連到社會生活的社會學研究主題,並且可以在實踐性地改善時間制度的面向上讓時間具有政治性的意涵。另一方面,當時間內化為社會習性時,也就意味著社會學可以藉由分析人類在運用與遵守「時間」這個象徵體系時的行動邏輯,來經驗性地診斷社會生活在各個層面或領域當中的協調情況。如此一來,「時間」對於社會學來說就不會只是一個理論問題,而且在愛里亞斯的闡釋下,也可以是一個經驗研究的主題。

 除此之外,愛里亞斯也強調,時間作為一個象徵體系並非固定不變;相反的,時間會藉由人類世代長鏈的傳承而延續,因此它也會隨著人類文明的進程而不斷變化。時間在當代社會當中的樣貌與所發揮的效用,與在過往社會、或在未來社會當中不見得相同;時間本身也是時間性的。換言之,雖然愛里亞斯強調有一種「社會時間」,其不同於物理學或哲學那種流逝、變化、綿延的時間概念,但他並未完全否定後者,反而還強調後者是社會時間的重要面向,甚至直言,唯有從社會長期發展的觀點來看,才能真正洞察時間的內涵與問題。這也讓時間本身成為歷史社會學的一項主題,開啟人們從人類長程發展的脈絡中,去考察「時間」這種象徵體系的變遷。

 綜觀這幾個論點,便不難理解愛里亞斯對時間研究的貢獻。他讓時間不再只是一個理論問題,而成為一個具體、且值得從多個面向來進行研究的社會學主題。

III.

 愛里亞斯在《論時間》提出的開創性理論洞見,在其等身著作中,並非特例。如上所述,他對許多主題都有開創性的貢獻。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正如其他社會學大師一樣,愛里亞斯有一些核心、且涉及面向相當廣泛的原創理論概念貫穿在所有著作當中。其中最關鍵的兩個概念,就是「組構」(Figuration)與「過程」(Prozeß)。關於「組構」,意指愛里亞斯將「社會」設想成一個由人際關係所構成的互賴交織網絡(Interdependenzgeflechte),因此所有的社會現象,都應回到人際互賴關係去探索;而「過程」則是強調這個人際互賴交織網絡並非僵化不變,而會在歷史長時程當中不斷演變,所以任何社會學研究都必須帶著長程演化的視野去研究。藉著這兩個頗具原創性的觀點,也讓人們普遍同意,愛里亞斯成功提出了「社會學的第三條路」,突破或接合社會學當中宏觀取徑與微觀取徑之間的矛盾鴻溝。除了這兩個概念之外,事實上人們還可以從《論時間》當中發現他的第三個也許較少被提及、但也非常關鍵的概念:象徵(Symbol)。

 在「組構」與「過程」之間,還有個問題顯然是愛里亞斯必須解決的:在人類長遠的文明進程當中,是什麼社會要素,能夠協調人與人之間的社會生活,使組構得以持存下去而不致崩散?愛里亞斯指出,組構是某些外在具有強制力的協調要素,經由世代長鏈的傳承,內化進人們日常生活觀念當中,成為人們自己遵循的自我強制力,使人們藉此相互交織而形構出來。而人們在文明進程當中如何抽離地面對外在強制力,以及如何接收、涉入其中,而使之成為自我強制力,即是愛里亞斯的知識社會學研究第一部曲:《涉入與觀照》企圖回答的問題。至於協調人際社會生活的社會要素究竟是什麼,愛里亞斯則認為「時間」會是個好例子。所以《論時間》除了是一本獨立的時間社會學著作,事實上也是愛里亞斯接續《涉入與觀照》的知識社會學研究第二部曲。在第二部曲當中,愛里亞斯明確將「時間」定義為一種「象徵」;也就是說,他明確指出,社會組構當中,人與人之間的社會生活協調要素是「象徵」,時間是象徵的其中一種。之後,愛里亞斯開始把層次拉得更高,深入探討「象徵」的內涵究竟為何。其研究成果,便是愛里亞斯生平最後一本著作《象徵理論》。由於《論時間》是愛里亞斯首次完整提出「象徵」此概念的著作,因此有論者甚至指出,《論時間》應被視作愛里亞斯晚年試圖突破他的「文明化」與「組構」理論的一本代表他思想典範轉移的重要著作。

 所以,《論時間》除了可以獨立當作一本專題著作,也可以搭配《涉入與觀照》與《象徵理論》,視作愛里亞斯的知識社會學研究系列之一來閱讀。以此而言,除了思索時間的社會意涵之外,《論時間》也是探索愛里亞斯這位學術大師人生整體思想拼圖的一個關鍵拼片。相信在閱讀完《論時間》之後,讀者在思想上許多方面,一定都能獲得豁然的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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