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選擇研究問題?

 

在整本書中,我們都在思索,一旦確定研究目標之後該做什麼。在提出研究問題之後,應該使用什麼方法研究,才能使我們獲得對社會和政治現象的有效解釋?我們從一個研究問題開始討論,然後再進入設計和執行研究階段的討論。但是研究問題源自何方?學者如何選擇研究主題?這個問題並沒有簡單的答案。如同其他人,Karl Popper1968: 32)認為「世上並不存在一種能產生新想法的邏輯方法……發現包含著『一種非理性的元素』,或一種『創造性直覺』」)。與其他研究活動準則相比,研究過程初期的選擇準則比較不制式。現在有設計社會選擇的實驗室實驗教材、公共政策態度調查抽取樣本的統計標準、也有關於在科層辦公室中進行參與觀察的手冊,但是在研究主題的選擇上,卻毫無準則可言。如果我們決定進行田野調查,也沒有什麼準則規範我們應該在什麼地方進行。

為了研究另類教育政策的影響,我們可以提出一些方法來選取社區樣本,或提出一些方法來概念化種族衝突,概念化有助於形成和檢驗種族衝突發生率的假設。但是沒有準則告訴我們,是否應該研究教育政策或種族衝突。就社會科學方法而言,研究1989年東德政府的垮台,有比較好的研究方法,也有比較差的研究方法;如同研究候選人對於稅收的立場與競選成功可能性之間的關係一樣,也存在較好或較差的研究方式。但是我們無法決定的是,研究東德政權的垮台比較好,還是研究美國選舉政治中稅收的影響比較好。

社會科學家研究的主題,可能有個人特殊的因緣。研究某個特殊群體的研究者可能是該群體的先驅,這絕非偶然:女性經常開啟女性歷史研究,黑人開啟黑人歷史研究,移民開啟移民史研究。研究主題的選擇也可能受個人偏好和價值觀影響。研究第三世界政治的學者,可能比研究議會政策制定的學者更渴望旅行,並且更能忍受艱苦的生活條件;研究國際合作的人可能特別厭惡暴力衝突。

這些個人經歷和價值觀經常成為人們走上社會科學這條路的動機,然後又會成為他們選擇某個特殊研究問題的動機。正因如此,它們可能就成了社會科學家參與特定研究主題背後的「真正」原因—而且這也是合適的。但是,無論選擇研究主題是基於多麼個人或特殊的理由,本書所討論的科學方法和推論準則都將有助於研究者提出更有效力的研究設計。從對社會科學的潛在貢獻的角度而言,個人因素並不是選擇研究主題的充分必要理由。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理由不應該出現在學術著作當中。用更直截了當但不太中聽的話來講,沒有人在意我們在想什麼—學術社群只關心我們能證明什麼。

雖然不存在選擇研究主題的明確準則,但仍有一些方法,可以決定一項研究事業對學術社群的潛在價值—一些超越個人偏好的方法。在理想狀態下,社會科學的所有研究計畫都必須滿足兩套標準。首先,研究計畫必須提出現實世界中「重要的」問題。研究主題應該對人們的政治、社會或經濟生活而言是重要的,對理解那些顯著影響人們生活的事物是重要的問題,或對理解和預測那些可能對人們有害或有益的事件是重要的(參見Shively 1990: 15)。第二,研究計劃應該建立在我們建構對理解世界某些方面有效的科學解釋上,能增益我們的集體能力,從而對已知的學術文獻做出特殊貢獻。後一條標準並不意味著,對積累社會科學解釋做出貢獻的所有研究,事實上都以做出因果推論為直接目標。有時一個領域中的知識狀態是:在發起對現存解釋的挑戰之前,需要許多實情調查和描述工作。很多時候,一個研究計畫的貢獻就是描述性推論。有時研究的目的甚至不是描述性推論,而是對特定事件做出細緻觀察,或對歷史細節做出概括。然而,這些都滿足第二套標準,因為它們是解釋的前提。

我們的第一套標準將人們的注意力導向現實世界裡那些政治和社會現象,以及那些有當代及歷史紀錄為鑑、型塑人們生活的事件與議題。研究問題能否滿足這個標準,實質上是帶有社會價值的判斷。第二套標準將我們的注意力導向社會科學的學術文獻、尚未被提出的智識難題、待解之謎,以及能夠用來解謎的科學理論和方法。

政治科學家並不難找到滿足第一套標準的研究主題。在最近四百年裡發生的十次主要戰爭中,大約有三千萬人喪生(Levy 1985: 372);一些「局部戰爭」,諸如發生在美國和北越之間以及伊朗和伊拉克之間的戰爭,每一場據報都有超過一百萬人喪生;核子戰爭,如果發生的話,將會毀滅數億人命。無論是國內或國際上的政治管理不善,都已經導致全球規模的經濟貧困—例如在1930年代—也導致了區域性和地方性的經濟蕭條。例如1980年代,非洲和拉丁美洲許多地方的悲慘經歷就是明證。一般說來,政治制度上的跨國差異與普通人生活條件的巨大差異(這反映在相似經濟發展水平國家之間,國民預期壽命和嬰兒死亡率的差別上)是相關的(Russett 1978: 913-28)。在美國那些用來緩和貧困或社會失序的政策,從實施效果來看,差別甚大。毫無疑問,在理解這些議題上,哪怕只是做出了一點點貢獻的研究,也很重要。

雖然有大量重要議題能夠讓社會科學家研究,但是用來理解這些議題的工具稀少又粗糙。關於戰爭或社會苦難,已經留下許多文字記錄,但對這些問題的理解,卻沒有增加。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這些文字既未能有系統地描述這些現象,也未能做出有效的因果推論或描述推論。聰明才智有助於提出有趣的新假設,並對理解這些問題有所貢獻,但聰明才智本身並非經驗研究的方法。在能夠對知識做出貢獻之前,所有假設都需要被經驗地檢驗。本書不在於建議你如何變得聰明。我們所強調的是,做好研究是很重要的,如此才能對知識有所貢獻。

選擇研究問題的第二套標準,「做出貢獻」意味著明確地將研究設計置於現有的社會科學文獻框架之中。這能確保研究者知道「現有的研究水準」,盡量避免重複前人做過的研究。這也保證了研究者的工作對其他人是重要的,能促進學術社群整體的成就。對現有文獻做出明確貢獻的方式很多,這裡我們列舉了一些可能方向:

1.     選擇在文獻中被學者認為是重要但又尚未進行系統研究的假設。如果能找到證據去支持或反駁人們偏愛的假設,那麼我們將有所貢獻。

2.     選擇在文獻中廣為接受但我們懷疑有誤的假設(或我們認為沒有被徹底證實的假設),考察這個假設是否真的錯了、又或某些其他理論是正確的。

3.     嘗試解決文獻中的爭論,或為爭論一方提供進一步證據—也許可以證明,打從一開始這個爭論就毫無根據。

4.     設計一個研究去闡明或檢驗文獻中未受質疑的假說

5.     提出在文獻中被忽略的重要主題,然後著手對該領域進行有系統的研究。

6.     顯示某類文獻中,為某種目的提出的理論或證據,恰好可以應用到另一類文獻,去解決一個已知但看似無關的議題。

 

過度關注對學術文獻有無貢獻,而對現實世界的重要議題毫不關心,就會陷入風險,選擇無關緊要的議題。相反地,若只注意當前的政治議程,而未考慮如何在社會科學知識體系的框架內,使研究主題順應於系統性研究等議題,這類研究甚少有助於我們更深入理解世界。

關於選擇研究問題的兩套標準,不必然彼此對立。從長遠來看,運用科學方法來產生和檢驗解釋性假設,有助於理解現實世界的現象。但短期而言,實用性和長期科學價值兩者之間可能互相矛盾。例如,Mankiw1990)指出,1970年代和1980年代期間,總體經濟理論和應用總體經濟學之間存在尖銳分歧:那些已經出現理論內在矛盾的模型,仍然被用來預測美國經濟的走向,然而那些用來糾正過去錯誤的新理論模型卻仍是推測性的,還沒有充分改善以做出準確預測。

 (摘自《好研究如何設計》, p.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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