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曾經有位智慧的老者說:「假使別人不問我何謂時間,我知道時間是什麼;要是問起我來,我就不知道了。」那麼我為什麼問呢?

  只要人們研究時間問題,就能學到有關人、甚至關於自己的好些過去沒有正確理解到的事情。社會學,一般說來還有人的科學(Menschenwissenschaften; human sciences,一譯人類科學),迄今存在著理論建構無法處理的問題;時間問題能開啟通向這些問題的門徑。

  物理學者有時說他們在測量(messen; measure)時間。 在他們使用的數學算式中,時間尺度作為已命名的量度就扮演重要角色。但時間看不到也摸不到,聽不到、嚐不到,也聞不到。一小時是不可見的。不能夠用感官加以感知的事物,如何計量呢?這仍是個有待解答的問題。

  然而時鐘不是在計量時間嗎?人們誠然可以用時鐘來計量某些事物。但該事物畢竟不是那不可見的時間,而是某種極易把握的事物,如一個工作天或一次月蝕的長度,或百米賽跑中選手的速度等。

  時鐘是社會上規範化的事件過程(Geschehensabl,具有均質的、重複的過程模式,例如小時或分。只要社會的發展(Entwicklung; development)情況要求或允許,該模式即可遍及一整片土地,甚至多處。所以藉由時鐘,就能夠對飛過不同地區但相同空間距離的飛機的速度進行比較。藉助這些工具,才能比較各種可感知過程的長度或速度─畢竟這些過程就性質而言是無法直接比較的,因為它們是相繼出現的,有如兩場研討會一般,一個接著一個出現。至於人類這麼做的用意為何,他們又在哪個發展階段上透過基準過程而間接地掌握事件過程的共通性,從而發展出綜合高度(Synthesenh)如此統一的概念,並表述為「時間」一詞,仍然有待研究。至於人類是怎樣從概念綜合層次(Synthese-Ebene; level of synthesis)相對較低的定位方法(Orientierungsmitteln; means of orientation)到達相對較高層次,這一問題雖尚少受到探討,但以下研究至少將開闢一條門路。

  可以確定的是這個事實:時鐘本身,就像具有同等社會功能的純自然過程那樣,也被置身在社會和自然過程之接續中的人類用作定位方法。時鐘也是多方調節人類行為的手段─這既指對人類彼此行為的協調,也指對人與純粹、未經人類加工的自然過程之間的協調。

  在較早發展階段上,如果出現這種需要,即人在事件的接續(Nacheinander,一譯延續)中需要就事件的位置或過程的長度方面得到答案,通常會利用特定類型的自然序列作為基準過程(Standardablauf,一譯標準過程)。他們採用的自然過程,儘管實際上就像所有相繼發生的事物那樣一次性且不重複,但每個在之後出現的卻跟在之前出現的那樣,顯示極為相近、甚或相同的模式。這種此一接續的重複模式,例如漲、退潮、人體脈搏或日、月起落等,較早階段的人類把它們用在調整彼此的活動或人類以外的事件過程,這正如較晚階段人類使用人工時鐘的數字盤面作為重複的符號模式。迄今的知識社會學仍少涉及此知識,亦即人類定位手段的發展。同時,人在其世界中,幾千年來如何學習定位以至日益精良,這個問題就人的自我理解而言,意義確實非同小可。作為在事件不間斷的流(Fluss; flow)中的定位方法,即時間測定(Zeitbestimmen,一譯時間確定或時間規定)的發展,就是這類例證。物理科學當今在社會上的影響如斯巨大,造成人們視時間為想當然爾的既與(的)事物(Gegebenheit)事實,即,它屬於非人類自然事件的大型脈絡,從而也落入物理學者能力範圍當中的科學研究對象。

  留意一下時間測定及其方法的發展,這就顯示出:物理學家和自然主義時間觀成為主流,是相對晚近的事情。直到伽利略的時代,我們所謂的「時間」甚至所謂的「自然」,其實原本均以人群(Menschengruppen; human groups,一譯人類群體)為中心。在社會世界裡定位的方法,或說在人類共同生活中調節的手段,受到人加工和標準化的自然過程,應用在事件流中,就成了確定社會活動的位置或期間的手段。直到近代,才從中衍生出把時鐘用作研究純自然過程的重要工具。於此,長久以來人們便已感覺到的時間奧秘,就變得更深奧了。在此,人們意外碰到社會學的一個根本問題:從人類的共同生活(Zusammenleben; communal life)中,產生某種他們所不理解且顯得玄奧而神祕的事物。說到人類在共同生活需求的背景下製造時鐘作為工具並使用在特定用途,這大致不難加以認識。但說到就連時間也帶有工具特徵,這顯然較難理解。人們難道不曾察覺,時間在人的腦海中無情地掠過?連一般慣用語也混淆這項洞察。由此促成這樣的假象,即時間彷彿是玄妙的事物,其尺度則是靠人為的工具,即時鐘來決定似的。

  人們沒能力考察時間在社會上定位和調節的功能,使得他們在致力於時間理論時碰到困難,創造不出博得公認的理論,這特別見於傳統哲學對這問題的解答方案。長久以來(或許今日依舊如此),哲學界有關時間性質的討論形成兩極對立的立場。在相關討論範圍內,其中一方認為,時間是自然造物中客觀性的事實。在持該見解的代表者看來,撇開時間根本不是可感知的一事不談,就其存在方式而言,時間與其他自然客體並無差異。持這種客觀主義看法的最知名代表大概為牛頓,該觀念在近代早已處於不利的地位。在對立陣營中主導的看法是,時間是某種統觀諸事件的方式,奠基在人類的意識、或精神、或理性(稱呼視情況而不同)的特性之上,相應於此,它也是任何人類經驗的先行條件。笛卡兒早已傾向該想法。這在康德的哲學中可以找到最權威的表述(Repraesentanten,一譯表現),即時間和空間乃先天綜合能力的代表性案例。該見解較不系統的型態,似乎壓倒了對立見解而取得主導地位。白話點說,這一見解單純地認為時間乃某種生來就有的體驗形式,亦即人性中不變的事實。

  看起來,這兩種極端對立的時間理論有一些彼此共通的基本前提。時間在這兩種情況下,都被論述成自然既與的事物(Naturgegebenheit; fact of nature),儘管一個情況是「客觀性的」(objektiv; objectiv),即不依賴於任何人而存在的事實,另一個是純「主觀性的」(subjektiv; subjectiv),即含藏於人類本性中的觀念。在這主觀式和客觀式時間理論的對抗中,反映傳統哲學認識論的基本特性之一。該認識論理所當然地預設,有著普遍存在且不斷週而復始的出發點,即認識的某種開端。於是乎,個別人(einzelner Mensch)就彷彿全然孤獨地站在世界前面,主體便對著客體開始認知。接下來的問題便是:在人形成觀念時─比方說設想所有事件都處在時間洪流之中─擁有優先權的是主體的性質或是客體的性質?

  假使毫不猶豫地脫離舊日認識論共通的典範基本假設(不只關乎時間),並拿一種人類知識理論與之對照,該理論密切聯繫到人類知識可觀察的發展,且其規範性基本假說可接受應有的檢驗與修正的話,肯定就能極清楚突顯出傳統兩極對立的認識論共通基本假設之人為特質,及其代表者間無休止爭論之空乏。以下文章願在這項工作上做出貢獻。其中基本的設想是:人的知識是人類漫長且沒有開端的學習過程的成果。 任何個別人即使有再大創新的貢獻,均仍是建立在既有知識庫之上而加以延伸的。時間的知識也同樣如此。

  例如人在較發達的社會中知道他(或她)自己幾歲,這幾乎被視為理所當然。不過,以下說法或許會令該社會成員感到驚訝,甚至難以理解:在較簡單的社會中,有人在面對別人詢問自己的歲數時,竟給不出確切的答案。但倘若日曆不屬於某群體的社會知識庫(Wissensbestand; fund of knowledge,一譯知識儲備),這就很難確定個人生命的歲數。一般人便不能拿某個人生段落的長度直接與另一個段落做比較。為了能這麼做,需要取另一個事件過程當作參考框架,它具有重複性的段落且其長度在社會上是標準化的。換言之,人們需要的就是我們所謂的日曆。在這個情況下,年數不可重複的接續,就以象徵(Symbol,一譯符號)方式表徵社會與自然事件過程不可重複的接續。因此,它在自然─社會世界這個巨大的變化連續體(Wandlungskontinuum; continuum of change,一譯變化連續統)中也能當作定位方法。日曆的月份和日數便代表不重複的事件序列重複性的模式。該日曆符號的整體在較複雜的社會中,甚至是調節人際的交往上,即如訂定假期或一般合約期限等,也是不可或缺的。

  所以說,在這樣的社會中,利用日曆時間的知識就像時鐘時間的知識那樣,既是人際交往的手段,也是個別人定位自身或推算自身年紀的手段,這些對所屬成員來說幾乎已是不假思索、理所當然。人們不再追問,人們在較早發展階段中,沒有日曆和時鐘,共同生活怎能運作;相對地,在較晚階段中的共同生活,假使沒有調整和定位時間的方法就幾乎是不可能的。人們不會詰問,現在這種通常精確到日、小時甚或秒的標準化器材的時間測定工具之精細分化,並且相應於個人自我控制(Selbstkontrolle)模式,亦即相應於自我強制(Selbstzwang),而想知道現在幾點的衝動是為何、及以何種方式而來的。當社會結構充滿了各種時間測定網絡(它不可或缺又無從擺脫),而人格結構也包含了對時間的敏感與時間規訓時,該社會的成員就還不會迫切感到需要理解兩種結構的關係。他們察覺得到的壓力,來自日常時鐘的時間─而且這種感受隨著年紀增長─以及曆年緊迫盯人的壓力。這一切已成為第二天性;且彷彿已成為人們須加以接納的定命。

  而朝著這個方向的盲目過程仍在繼續。特別是(但不只是)在較高的協調位置中互相依賴環節的數量,亦即其中交叉點,會持續增多,並迫使該位置上的任何人要不斷對自身的職業活動進行更為精確的時間分配。

  看過這種高度分化社會的景象,再把眼光重新指向較簡單的社會,大概便較能理解:在前者這裡,群體的宏觀世界和單一個體的微觀世界在結構方面是如何相互依賴且(或多或少)彼此協調的。在相對自給自足的部落國例子中,人們或許也經常彼此交戰(內文中可以找到例證),交織在個別人身上的互相依賴環節通常較短、數量較少且較未分化。同樣的過程模式一成不變的重複,例如季節重複性的循環,其顯示在該階段的人在知識上通常比永不重複的年的接續清晰許多。而且在該階段中,個別人並不能如較晚發展階段高度分化的社會中的人一樣,清楚意識到自身是唯一且獨特的,且有世世代代的根源。其中要是有人說「當我蓋這棟房子時……」,有可能是指他的祖父。由此可見,在缺少日曆因而缺少表示不重複的年的接續之精確符號的社會中,人們無法精確知道自己的歲數。他們可能會說:「大地震來到的那年,我還是小孩子」。這裡的事件,即在此用作回答何時這個問題(Wann-Frage)的參考框架(Bezugsrahmen; framework of reference,一譯參照框架)的事件,尚未具有持續過程的特性。它是點狀的,且其在紀日的事件及紀日的(datierend, dating)參考框架之間的相互關係屬於低層次的綜合。這時,關於「時間」概念綜合高度的概念尚在知識和體驗視域的彼邊。

  無論如何,已經比較清楚的一點大概是:涉及時間概念的,既非有關客觀存在著的流的概念「摹本」,也無關優先於人一切可能經驗的體驗形式。人在思考時間時所要克服的難題之一,是時間並不能規規矩矩擺進某一思想抽屜中,但目前人們仍不加懷疑地用這種分類方式處理時間這類對象。時間的難題經常像是物理學者和形上學者的問題。這麼一來,人們在思考時間時就會失去立足的地面。為了站在堅實的地面上,那麼把這兩者,亦即把作為社會學對象的時間和作為物理學對象的時間相對照,或換句話說,把(像有時人們會做的那樣)「社會時間」和「物理時間」相對照是不夠的。紀日,即一般的「時間測定」,是無法憑割裂的世界,亦即憑割裂成「主體」和「客體」的世界當作基本想法,就能加以理解的。紀日既需預設物理過程(不論是未經人類接觸的,還是由人類所形塑的),也需預設能夠以思想進行綜合的人類(即能夠對並非一同出現而是相繼出現的事物進行統觀的能力)。能使人理解「時間」的,不是把「人」和「自然」看成兩件分離的事實,而是「自然中的人」這個基本想法。如此一來才能省卻一些功夫,即在探討關於時間的事理時較易了解到:把世界切分成「自然」和人類社會,即自然科學的研究領域和社會科學或人的科學的研究領域,而偽造世界的割裂,乃是科學錯誤發展下的人為產物。

  目前的「自然」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其與當今自然科學的社會型態與涵義之間的關係所決定。但這些科學所鑽研的不過是世界有限的領域範圍;它們侷限在自然宇宙中一定的整合層次,並把最高的、即由人類代表的整合層次(Integrationsebenen, levels of integration),亦即所謂不隸屬於「自然」的整合層次,從它們的研究領域排除。就我們對「自然」的理解而言,以下事實卻非比尋常,即來自這個自然宇宙(das natuerliche Universum; the natural universe)的人類,是極高、甚或最高的分化與整合階段的代表。人們不能規避以下這個事實,換言之,甚至應該把它納入自然概念:在自然盲目的過程中,不僅產生氦反應堆和月面荒漠,也產生人類。在這個脈絡下不須闡述的是,人隨著這個認知要負起哪種責任,或是更概括來講,人面對彼此的行為和較狹義的「自然」要負起哪種責任。傳統學界的科目劃分助長這種觀念,即割裂成「自然」和「社會」的世界,或視情況甚至劃分成「自然」和「文化」的世界。相對而言,人們在環保運動中或許已逐漸了解到,人並不孤立於自然事件,而是糾纏其中,並了解到,人現在該依循他們的獨特本性,並為了他們自身的利益,來為這層關係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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